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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0 10:00
来源:本站
宜城慈善信息
【2022】第12期·(总第106期)
宜城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2022年12月30日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工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襄阳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全力做好“两节”期间和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心过冬、幸福祥和过节,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募捐活动时间
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15 日。
二、参与捐赠对象
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垂管单位和驻宜部队的全体干部职工;各镇(街道)及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鼓励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社团组织成员、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业主和乡贤以及社会各届人士自愿捐赠。
三、捐赠标准
“慈善一日捐”活动是指全市所有公职人员,每年从个人全年工资总收入中捐出一天的工资收入,用于救助城乡生活困难群众。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倡导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建议县处级干部 300 元、科级干部 200 元、其他人员 100 元,多捐不限。继续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将家中更新淘汰但可以正常使用的旧衣物、小家电等,清洗、消毒、整理后捐赠给宜城市爱心公益超市。动员粮油食品加工企业开展粮油食品捐赠,用于支持“免费爱心粥”公益慈善事业。
四、募捐方式及用途
市直各单位募捐活动由各主管部门(局)牵头负责,全市各学校、医院的募捐活动分别由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各主管部门(局)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募捐任务,并将捐赠款统一汇至宜城市慈善总会捐赠账户。
各镇(街道)组织募集的捐赠款由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接收后统一汇缴至市慈善总会捐赠账户,由市慈善总会出具票据后返还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由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民营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个体经营者、社团组织成员及社会各届人士可将善款善物直接捐赠到宜城市慈善总会(地址:襄沙大道 74 号 202 室,原科技大楼)。
宜城市慈善总会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宜城市支行;账号:17430201040008595;联系电话:0710—4221934 /13972234566。
本次捐赠活动所募集的善款将用于“两节”期间和今冬明春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帮扶及助学、助医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动员和带领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慈善捐赠,切实把做好困难群众“两节”期间关心关爱和今冬明春救助帮扶工作作为一项具体行动来抓,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精心组织,确保募捐救助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将“慈善一日捐”活动与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帮扶关爱困难群众工作开展情况,募捐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各届关心支持参与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作,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持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善款管理。市慈善总会负责“慈善一日捐”活动款项接收、开票、汇总、救助以及公示等具体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擅自发放。市民政局、市审计局要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监督和审计,依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善款管理好、使用好,提高政府公信力。
中共宜城市委办公室
宜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22 日